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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反思(二)


近几日察觉到周围的气氛有几丝不对,空气中始终有些飘忽不定的硬东西,吸到身体里真叫人不爽。这气氛也许始终存在,只是我现在才察觉到而已。但这气氛也是仅存在我一个人这里,这是我造成的,所以要由我自己一个人承担。承担不起也要承担。

        我下笔开始没有了神思,虚空吞噬了一切,不仅仅是我的一切。我并不是害怕写不出好东西来,也不是怕写出什么来却引来别人的攻击,真正使我惧怕的,是无处不在的一种压抑,所有人都故意疏远我的压抑。让我感觉不仅被世界抛弃了,冷落了,还被吞噬了。

        形体是无法改变地,说准确点儿是很难改变的。我自幼与邻家小儿女们矮半截,我那时不以为然,而且还不以为耻的追着大个子玩。然而现在长大了,明白了这身高的重要性,但也为时已晚。母亲也曾为了这件事而大哭过一场,当时是在济南的大医院里,我十分茫然。我没有哭,只是看着母亲哭,我哭不出来,因为我怕母亲因为我的哭泣而更加伤心。父亲倒是对这件事满不在意的,他觉得我高矮无所谓,只要是个健全的人,将来还是可以在社会中混下去的。请原谅我,用了父亲最不喜欢的“混”字,但我觉得除了这个字也没法形容了罢!的确,我混到了现在,但身高这二字仍然是我最扎心的字眼。别人也经常拿来当玩笑,久而久之我也习以为然,听到这样的话也不过是笑一笑罢了。然而我还是挺在意的,虽然别人看不出来。我也经常给自己说,不要在意这些,身高并不能说明一切,只要挺直腰板,到哪里都是最高的。但现实的我却还是这样一副尴尬的样子,不到一米六五,再怎么说也是不到一米六五。虽然我会在停下来的时候踮踮脚,好让我与别人平视而谈。可总踮着也会累,况且我穿的鞋也不够我踮几次的,若是坏了,还要买新的,还要麻烦家里人。然而我不仅仅是矮,而且还瘦。一般人在我这个个子当然都不是我这样的体型,但一般人在我这个个子的时候还是在上初中罢!我瘦,所以显得比其他人要灵活,但又从别的一个方面说明了我也并非老实之人。许多人都会一眼将胖乎乎的人归为憨厚的人当中,因为这样的体态很难让人不联想到这个词语。可实际上一交流,胖子要比瘦子灵活的人很多,不是在移动上,而是在思维上。就像历代帝王,少有瘦子,而大多数都是胖子,我只知道有一个比较瘦的,叫李煜,还是个亡国君。我们现在没有什么帝什么王了,然而这种被埋在基因里的观念和辨识能力却仍然存在。因为现在毕竟离那个时候不算太远。所以我正有研究一下历史的想法,前车之鉴,不能不学。

        说完形体那便要再讲讲相貌了。我看我儿时的照片,觉得自己长得还算过得去,也有许多人愿意围着我转。这也许是父母基因给的好,所以在这里还是要感谢他们的。然而谁又能料到这几年的事呢?我因这几年的学习和忧虑以及等等一系列的事情,相貌生了极大的变化。我心里清楚,再清楚不过了,没人比我再清楚了。我并不是将那基因“扬光大”了,而是一再“隐瞒”,好似我不曾有过俊俏的时候。然而没有人会关注你过去怎样,也很少有人会关注你未来怎样。交朋友交的是现在的你,以后和从前都可能和朋友没关系。所以拥有一张始终俊俏的脸很重要,不仅朋友在你身边不觉得丢人,自己也不用为脸愁。当然我并不是说丑陋之人没有朋友或者不好交朋友,可现实中俊俏的人的确很招人喜欢。我很庆幸我并不是那种丑的不能看的人。但我以前有一段时间十分担心,我会不会因为这个找不到女朋友。那时我总是在想,若是找不到,一个人生活是什么样的呢?嗯——好像还不错。但这成家立业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为了一些和你很近的人。不成家可能被别人拿来当话茬,甚至是笑柄。而且有时候不得不要去承担一些事情,即便不愿意做,但为了某些东西必须要做。现在许多人结婚不是因为男女之间有了爱,而是碍于“面子”,或者是明白了一个人总要承担些什么。所以相爱不一定要结婚,结婚也只不过是一种成长。从表面上看,相貌似乎是结婚后幸福的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还有一个比前两者更加严重的问题,其实也是我十分不想提起的问题。因为这个我受了无数的苦,因为这个我失去了多少朋友。这便是视力。我视力在儿时是不错的,父母皆正常,我也正常。可越长大,眼前也越来越模糊,就连带着记忆一同模糊了。我也曾仔细分析过我近视的原因,大概分为两点。第一,小时候我十分瘦小,我想应该是营养的问题,但我说这样的话并不是怪家人不给我吃的什么的,我只是这样想的。因为那时我得过贫血,也许是因为我不老实吃饭,不吃老实饭,总是却些什么。所以若用眼过度便很难恢复到正常的模样。第二点更加重要,我想这也是近视的根本原因。小时候我经常看电视,而且一看就是一天。日积月累,我离电视也越来越近,以至于在我看书时不得不把书放在嘴前面,紧贴着看书。所以说我因此受了不少苦。一开始没眼镜的时候,看黑板都费劲,然而我又不是那种自甘堕落的人,所以我下课后总借同学的笔记来学。可时间一久,问题就全暴露出来了,考试成绩说明了一切。当时我也没办法,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同学们的名次一个一个地列在我的前面去。为此,我配了眼镜,也许从那一刻,我变了。不仅仅是眼前多了一双玻璃片,就连心里也被什么包裹住了。所以我不是一直戴着它,只是在课上时或小中医时戴着,出门时什么的便摘下来。因为我出门若戴着眼镜,邻人便会说:“哟!戴眼镜了!有学问了!”我只是笑而不语。然而我其实很想上去打那个人一巴掌,管他是哪个叔叔阿姨,说这样伤人心的话,就应该被打!他们是很看不起戴眼镜的人的,视戴眼镜者为异类,就像我本不是与他们同类,冷落我才是正常的做法。所以我不常戴,可这也并非就万事大吉了。不戴便看不清人,过来一个熟人常常会因为看不清而不打招呼。如果像村中的老王老张那样一年到头一身衣服的人,我倒是离很远就能分清是谁。可当下社会没有几个人会这样了,他们时常会换上那些新潮的衣服,不论合适不合适自己,都要穿。遇到这样的人我也只能当陌生人一样对待——匆匆走过。还有许多人会穿同样的衣服,比如说学校的校服,工厂的制服等。这穿校服的人是挺可怕的,都一个颜色搭配,表面上看去很整齐,然而每个人原本是各不相同。人们非要将不同的人变成同样的,就像你比我好,我就要让你的另一方面比我差一样,无形之中人们都变成了生活的机器。可我现在一直穿着校服,因为这是规定。不管是我认识的还不是不认识的,都要穿。所以我便都不认识了。见到熟人不能主动上去打招呼,这种感觉真让人想去死,可不能死,所以要苟活。因为这双模糊的眼睛,我冷落了许多人,我失去了许多朋友,我也忘记了许多事情。可我却又不想解释,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还是要怪我自己没有将这双原本完美无瑕的眼睛保护好,所以我觉得我很对不起父母。父母也因为此事操碎了心,我也是惶惶不能终日。我并不是怕父母说我,而是听说我我便觉得对不起他们。他们的话虽然很简单,但到了我耳朵里便回响出其他的声音来——明明这么好的一双眼睛,竟被作践成了这般模样——我深知我的罪过,因为家中就我一个晚辈,我是将这家族的基因给毁了。我若有子嗣,他们定会将此事怪罪到我头上来。这个问题严重了,波及了后世,我成了罪人。于是我便加紧学习文化,来把这罪过稍稍弥补一下。然而我深知这也是微不足道的。

        此前讲的是外在的,那么接下来便要讲内在的关联之处便是语言,语言能将思想快传递给别人。我从没问过自己,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因为我知道,在这方面我是烂透了的。再一次强调我写这些并不是夸大自嘲,只是实事求是,愿得一反思。贫嘴这一次太过于“优雅”,所以评价我应用嘴贱一词。我嘴贱到什么程度是不容分说的,和我在一起的人都知道,我这个嘴贱,与样貌、文笔都不相符。我写文章也只是会有所保留的写,并不会将我所想的全部都呈现在纸上。倘若为我做一个口述的笔录,那这本书会差劲到什么程度呢?不敢想,不敢想。一般的时候,我说话还不错,谈吐还算是得体。但若是一开心或一激动,话便不再经过大脑了。所以有许多人不对我很“亲近”,大都是因为这个。我以前也反思过这件事情,也想过要改过来,可力不从心,最终又重归原点。然而父母至今不知我这一“弊病”,他们一向以为我是个说话不错的孩子。可我只是在他们面前这样,转过头来和朋友一说话,一句一个口头禅,带着那叫一个难听。可我自己却不觉得,直到某人和我一翻脸,我才开始收敛收敛。不知为何,我这个说话总带一副小人气,就算是故意避开也还是不显大气。许多朋友敬我会玩弄文字,所以就没给我翻脸。若是我笔墨不沾,恐怕现在是要孤独一人,“横眉冷对千夫指”了罢!在日常我很少提及我写文字的,关于许多文学类的话题也会经常避开。我不想将这些东西分享出去,不是因为自私,而是我觉得我“口是心非”,想法与说法并不一致,很容易弄得别人连同自己都觉一头雾水。我有一个同学,没什么优点,就一样,会说话,我们这里叫做“巧嘴”。他在儿时就有许多朋友,直到十七岁了,还有联系着的,经常在一起吃个饭、帮个架的,真叫人眼红。我不是红他那张嘴,而是那一帮子朋友。我往自己身边一看,半个人影都没有。再抬头看他在朋友群中爽快地笑着,心里说不出的不自在。我生气,可又不想憋着,于是拿起笔,开始写文章。我整理着我的思绪,在笔下寻找着我所失去的东西。

        自古以来文人多怪癖,性情古怪,我怕是沾上这个,所以变得这般模样。可我这性格真是太古怪了,古怪到不能和文人一词联系,甚至说不能和人这个字联系。我自幼聪颖,觉得不可一世,觉得自己总有说不完的好处,而别人总要有一些东西在我之下……可这也只不过是我个人的想法,然而天下之大,胜我者多矣。可是,这样傲气也就算了,我还偏偏在关键的时候显得特别狼狈。一有什么事就开始畏畏尾,也许我把父母从小教我的那个“不能惹是生非”理解偏了。很深入地了解我的人都会远远的离开我,因为我的确是给不了他们多少利益。相反,当他们在困难的时候我便会逃之夭夭,不管不问如果让我说我的性格与古今哪一位文人相似,我找来找去,也就只有曹孟德一个人。可我交朋友这一样却还是比不过他的。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这些怪癖也大都隐了去了,而且连带着“聪颖”也隐了去了。现在我又养成了一个怪癖——这一点我是很不同于别人的,就是把任何东西都看得不是那么重。对于我,没有什么事情会让我用尽一生去追求。凡是别人想得到的、好的东西,我都想得到;但是别人厌恶的、坏的东西,我都不想要。它们在我这里的排序十分混乱,或者说会时常变动。唯有文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排在前面。扯远了,谈性情不能涉及志向的。我的脾气也很古怪。有时候我会很冷静地思考问题,待人也十分谦和。但有时候我会从十分谦和一下子变得急躁起来,与别人大声争辩,很多时候我是强词夺理,但对方却十分狼狈,无从争辩。还有极少数的时候会和与我争辩者大打出手,当然,对方是比我弱,或者与我战斗力相当的人。然而这争辩的内容也无非是“这书是谁写的”“这句话是谁说的”“这些事我做没做过”“这些东西我见没见过”“某家店铺有没有什么东西”……诸此之类,毫无意义。我还从不为别人着想,若说的准确些便是很少为别人着想。别人的东西坏了,我不伤心;别人考试考不好,背地里高兴;别人被老师批评了,视而不见……只要是不涉及我的利益的事情就好像和我无关,但若,是说这里的别人换成了我的好朋友,亦是亲戚什么的,那就要另当别论了。然而我也有时做一些公众所说的好事情,比如:大街上有垃圾,我会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当然,这是在周围没有人的情况下,因为我与许多人心理一样,这样的行为算不上光荣,反而觉得有些耻辱;或者有的同学的书本歪了,我会趁没有人的时候扶起来,有人的时候会当然不会去理会的。我总是不自觉地这样做,在别人看得到的时候做坏人,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做好人,这是为什么,我也捉摸不透。我自认为我也是个很没主见的人,虽说听取别人的意见或建议并非什么坏事,可一味地听,自己却很少去思考什么。而且有时我会学着别人做一些事情,好的坏的都有,大方面小方面都有。中国人所有的特性我身上都会有所体现,“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我并非其中的一个逆流而上者,我与大多数人相同,顺着这“世界潮流”和大家一起“浩浩荡荡”。然而我又不甘心于此,于是便单手执笔,书写这其中的怪像。我知道我并不能拯救其中某人于水火之中,但我也不至于眼看某人于水火之中。书中的我是另一副模样,而现实中的我又是一个模样,我并不是在这两种样子间来回转换,这两种样子是共存的。一个有野心的我,一个懦弱的我;一个伟大的我,一个卑微的我——一个完整的我。

        吾之形体样貌不可变,然则性情习惯犹可改。予知养一良趣需数月之余,惯一恶好仅费三日两天。今欲改吾过、正吾身、高吾德、蜕吾壳,乃下笔成此文,以省吾身。

        愿诸君同吾齐改,以后日之果,鉴今日之言。

        如有错字,还请指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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